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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一般公需科目学时补修的通知 |                |  |                | 时间:2018/3/9 10:43:47 来源:本站 作者:建筑业协会 阅读数:                                                    次 |                |  |                |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一般公需科目学时补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精神,从2017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增加了18个学时的一般公需科目要求。鉴于去年是政策调整实施的第一年,为解决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完成2017年度一般公需科目学时,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期一般公需科目学时补修,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集中报名的方式。专技人员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进行网络报名并缴费,报名班级选择“补学2017年一般公需科目”。(因要在系统内注册个人信息,不推荐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18年3月1日至2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停止受理。
 二、学习和考试
 一般公需科目采用网络在线学习、现场机考的方式。
 待报名结束后统一开通网络学习功能。学习时间为4月1日至2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停止学习功能。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络学习后,进入“温州继续教育网-个人中心-我的考试”中进行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登记2017年一般公需科目学时。考试未通过人员,可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最终的考试需在6月份之前完成。
 三、选课说明
 一般公需科目每人每年报读一门不同的科目,如2018年已报一个课程,则2017年度补修不能选择相同的课程。如存在该情况我们将指定开通另外一门课程。
 2017年度一般公需科目学时补修只安排一期,请各有关系列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咨询电话:88302686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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