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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建会秘培[2016]071号
 
	
 
 
	关于举办“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及危大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监管要点
 
	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205号公告批准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同时废止。第1302号公告批准行业标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08同时废止。制订了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业已报批,即将颁布实施),其中第8.3.9、9.0.5、9.0.8、11.2.1、11.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对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进行了及时全面修订与备案工作。
 
	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频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红线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6]62号)要求深刻吸取“11·24”重特大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深入落实《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6]4号)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列为整治重点,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针对深基坑、高支模架、塔吊安拆、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监管工作,帮助广大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并深刻掌握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的准确内涵与安全关键技术应用,及时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安全)》(2013年版)进行清理、保证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同时,总结、分析、探讨与交流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安全技术监管要点,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定继续举办“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及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监管要点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2日——12月24日  杭州市 西西里酒店(三星级)
 
	    12月22日(周四)全天报到,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96号。
 
	    二、参加对象
 
	    各地住建厅(住建委、住建局)分管安全监督的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各地建设(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商混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外埠企业、辖区在建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监理人员;各钢管扣件租赁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科研院所、检验检测单位的相关人员等。
 
	三、主要培训内容
 
	(一)最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的出台背景、调研过程,修制订理由和依据、实施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
 
	(二)结合深基坑、高边坡安全技术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讲解深基坑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技术要求与施工安全监管要点:
 
	    (三)结合脚手架、模板施工安全技术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讲解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关键技术应用与施工安全监管要点:
 
	1)——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报批稿)中第8.3.9、9.0.5、9.0.8、11.2.1、11.2.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及关键技术应用;
 
	2)——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四)结合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安全技术强制性条文规定讲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技术要求与施工安全监管要点:
 
	    1)——《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2)——《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动力设备,5.土方及筑路机械,6.桩工机械,7.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8.高空作业平台,9.混凝土机械,10.焊接机械,11.钢筋加工机械,12.木工机械,13.砂浆机械,14.非开挖设备,15.其他机械)解析;
 
	    (五)结合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高处作业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讲解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高处作业安全监管要点: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临边与洞口作业,5.攀登与悬空作业,6.操作平台,7.交叉作业,8.建筑施工安全网)解析与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点;
 
	    (六)结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执行中存在的疑点、难点讲解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要求与施工现场实施监管问题解惑,对策措施探讨; 
 
	    (七)结合高层超高层建筑(深基坑、爬模爬架、塔吊、施工电梯、幕墙施工、钢结构吊装、轨道式吊篮、高层消防、混凝土泵送)讲解危大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重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旁站监理疑点、难点问题解惑;
 
	(八)结合《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讲解危大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监理员、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九)典型“11·24”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塔吊倒塌重大事故警示,事故调查报告撰写要求,责任划分、刑事责任追究与事故预防控制、风险规避,经验交流。
 
	四、培训方式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业内权威专家(教授级高工)并直接参与最新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主要起草人(刘群老师、成军老师、徐福康老师、汤坤林老师)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计入24学时),可作为高、中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每人120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传真:(010)88553169  52722761  邮箱:3305431583@qq.com
 
	电话:(010)51901306  88553169  88082229
 
	联系人:王晓琴   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及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监管要点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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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报名联系人:程丹 1371880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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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电话:010—8855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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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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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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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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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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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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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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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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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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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传真:(010)52722761  88553169  邮箱:33054315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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